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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濟南市人民政府2025-05-20 16:24:38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
為加快推進我市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促進建筑行業新舊動能轉換,根據《山東省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山東省綠色建筑促進辦法》(省政府令第323號)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全面推進綠色建筑產業發展,建設功能完善、綠色宜居、健康安全的高品質建筑,不斷改善城鄉居住環境,提升居民居住體驗。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有效提升市場主體的主動性、積極性、創造性。加快推進綠色建筑關鍵技術和標準研發應用,推動新技術、新材料、新產品、新工藝成果轉化。以城鎮綠色建筑發展為重點,逐步向鄉村綠色建筑延伸,推進城鄉綠色建筑全面發展。
二、重點任務
(一)推廣綠色建筑。堅持綠色低碳理念,推動綠色建筑規模化發展,建設以“碳中和”為核心的綠色城市。城鎮新建民用建筑綠色建筑占比達到100%,其中政府投資建設或以政府投資為主建設的公共建筑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建設,其他投資類公共建筑按照一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建設。(責任部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二)提升建筑綠色性能。全面推廣高星級(二星級及以上,下同)綠色建筑、高星級健康建筑、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等符合生態發展、節能減排及改善群眾居住環境要求的高標準建筑形式。政府投資或以政府投資為主(含國有資金)的公共建筑以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應當獲得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識。鼓勵支持BIM(建筑信息模型)技術與綠色建筑融合應用、建筑墻體保溫與結構一體化等新技術、新工藝。(責任部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三)推動裝配式建筑發展。政府投資或新立項(核準、備案)國有資金投資建筑工程以及土地出讓合同中約定由建設單位代建交付給政府或政府指定運營單位的建筑工程,應當按規定采用裝配式建筑。新建住宅項目全面推行預制內隔墻板、樓梯、樓板等部件;新建公共建筑原則上采用鋼結構,其中政府投資建設或以政府投資為主建設的校舍、公共租賃住房、公寓(宿舍)等工程全面采用鋼結構裝配式建造方式。新建建筑中,裝配式建筑占比不低于50%。(責任部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四)提高建筑節能水平。大力推廣太陽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新建城鎮居住建筑、農村社區以及集中供應熱水的公共建筑,應當按規定安裝可再生能源熱水系統。因地制宜發展城鎮分布式光伏系統。推進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和能耗監管系統建設,建立公共建筑能源系統運行調適制度,推行專業化用能管理。鼓勵建筑領域運用合同能源管理,扶持建筑能源服務產業發展。(責任部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五)推廣綠色建材和綠色施工。鼓勵建筑材料生產企業利用建筑廢棄物為原料生產再生建筑材料,各相關職能部門根據職責制定產品推廣應用措施,逐步提高在可使用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產品部位的利用比例。市級及以下財政性資金占主導的建設工程項目,應當優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產品。建筑的基礎墊層、圍墻、管井、管溝、擋土坡等部位,鼓勵使用再生建筑材料。建筑工程范圍內的道路、地面停車場等應當優先使用透水性再生建筑材料。推動政府投資工程率先采用綠色建材,其中政府投資建設或以政府投資為主建設的城鎮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推廣采用綠色建材,星級綠色建筑項目綠色建材應用比例不低于30%。政府投資建設或以政府投資為主建設的機關辦公建筑、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全部采用綠色施工建造方式。(責任部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
(六)打造綠色建筑產業集群。做大做強綠色建筑方案設計、綠色建材研發生產、綠色施工、綠色建筑運營管理等綠色建筑產業鏈條。重點培育綠色建材產業、綠色建筑環境設備制造業、綠色建造業、綠色建筑科技服務業、綠色金融、綠色建筑商貿和會展業等產業,構建完善的綠色建筑產業鏈網。加強綠色建筑產業、建筑工程業及房地產業聯動,打造具有鮮明地區特色、較強輻射力、生態效益高的綠色建筑產業體系。(責任部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三、支持政策
(一)鼓勵企業、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研究開發綠色建筑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設備,提高綠色建材利用率。相關研發費用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稅前加計扣除等優惠。(責任部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
(二)在滿足國家、省、市相關標準和城鄉規劃要求的前提下,采用裝配式外墻技術產品的建筑,其預制外墻建筑面積不超過規劃總建筑面積3%的部分不計入容積率。由主管部門確定預制外墻面積后,相關部門在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手續時予以落實。(責任部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三)在我省現行建筑節能設計標準的基礎上,圍護結構熱工性能提高20%、外窗傳熱系數降低20%且設計符合綠色建筑評價標準中高星級要求的建設項目,不超過其地上建筑面積2%的部分不計入容積率。由主管部門確認后,相關部門在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手續時予以落實。(責任部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四)在我省現行建筑節能設計標準的基礎上,圍護結構熱工性能提高20%、外窗傳熱系數降低20%且設計符合健康建筑評價標準中高星級要求的建設項目,不超過其地上建筑面積1%的部分不計入容積率。由主管部門確認后,相關部門在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手續時予以落實。(責任部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五)符合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節能設計標準要求的建設項目,不超過其地上建筑面積3%的部分不計入容積率。由主管部門確認后,相關部門在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手續時予以落實。(責任部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六)符合高星級綠色建筑、高星級健康建筑、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裝配式建筑(裝配率不低于60%,且主體結構豎向構件中預制部品部件的應用比例不低于35%)設計標準要求的建設項目,其預制部件部品購買資金可計入工程開發建設投入資金。投入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25%以上且已完成基礎工程,并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可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各撥付節點預售資金監管留存比例可下調5個百分點。(責任部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七)對高星級綠色建筑、高星級健康建筑、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裝配式建筑的建筑單體,建設單位在合理組織分段、分項驗收的前提下,應當及時提請相關部門組織核查,確保在隱蔽工程完成前達到相關標準要求。(責任部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八)明確建筑垃圾排放限額標準,開展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排放公示。裝配式建筑在重污染天氣Ⅱ級及以下應急響應時,除拆除、土方挖掘、石材切割、渣土運輸、噴涂粉刷等作業外,不予停工(責任部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生態環境局)
(九)高星級綠色建筑、高星級健康建筑、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裝配式建筑實施屋頂綠化、垂直綠化的,由林業和園林綠化主管部門確認后,按照《〈濟南市綠化條例〉實施細則》規定折算附屬綠地面積。(責任部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園林和林業綠化局)
(十)鼓勵企業、高校、科研機構、行業協會等設立鋼結構裝配式住宅新型研發機構、工程實驗室,加快推動鋼結構裝配式住宅關鍵技術、重大科技創新成果轉化推廣,無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的技術產品通過省級組織的專家技術審查后,審查意見可作為工程設計、圖審、施工、驗收依據。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同一套型可設計多種戶型供購房人選擇,通過審查的設計文件作為工程施工、房產測繪依據。(責任部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十一)各區縣(含濟南高新區、市南部山區、濟南新舊動能轉換起步區,下同)統籌安排綠色建筑與裝配式建筑資金,重點用于綠色建筑與裝配式建筑技術、產品的研究開發與推廣,綠色建筑與裝配式建筑相關標準制定,高星級綠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既有建筑的能效提升、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清潔能源取暖、綠色生態城區(鎮)等示范,裝配式建筑項目、產業基地及區域示范,綠色建筑與裝配式建筑宣傳、公共信息服務等工作。(責任部門:各區縣政府)
(十二)將高星級綠色建筑、高星級健康建筑、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裝配式建筑等建設項目納入綠色金融重點支持范圍,鼓勵銀行和地方金融組織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對符合條件的企業、項目,通過開辟綠色通道、加大信貸支持力度、降低信貸融資成本等方式給予支持。(責任部門:人民銀行山東省分行營管部、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萊蕪監管分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部門(單位)要進一步深化提升對推進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的思想認識,根據各自職責,認真制定相關實施細則,加快推動各項工作落實落地。
(二)嚴格過程監管。要強化建筑項目全過程監督檢查,對未滿足規劃條件及本實施意見相關要求的建設項目,依法追究相關單位責任;對存在失信行為的,依法依規認定相關主體的信用信息。
(三)加大宣傳力度。創新宣傳形式和載體,利用專題培訓、專家講座等多種形式宣講解讀相關政策,提高社會各界對綠色建筑的認同度,營造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