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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商務廳 版權所有
來源: 2024-01-19 16:19:39
一、鼓勵企業做優做強
1.支持企業沖擊新目標。實施企業梯次培育工程,強化政策扶持,推動企業做優做強做大。以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上年度營業收入和地方經濟發展貢獻為基數,根據增長速度和貢獻度,對發展前景好、成長速度快的企業,分檔給予一定獎勵扶持。
營業收入5億元(含)以上的,當年營業收入增幅超過20%(含)或地方經濟發展貢獻增幅超過15%(含)的,給予不超過地方經濟發展貢獻增長部分50%獎勵扶持;營業收入增幅超過40%(含)或地方經濟發展貢獻增幅超過30%(含)的,給予不超過地方經濟發展貢獻增長部分100%獎勵扶持。
營業收入3億元(含)—5億元的,當年營業收入增幅超過25%(含)或地方經濟發展貢獻增幅超過20%(含)的,給予不超過地方經濟發展貢獻增長部分50%獎勵扶持;營業收入增幅超過50%(含)或地方經濟發展貢獻增幅超過40%(含)的,給予不超過地方經濟發展貢獻增長部分100%獎勵扶持。
營業收入1億元(含)—3億元的,當年營業收入增幅超過30%(含)或地方經濟發展貢獻增幅超過25%(含)的,給予不超過地方經濟發展貢獻增長部分50%獎勵扶持;營業收入增幅超過60%(含)或地方經濟發展貢獻增幅超過 50%(含)的,給予不超過地方經濟發展貢獻增長部分100%獎勵扶持。
營業收入5000萬元(含)—1億元的,當年營業收入增幅超過40%(含)或地方經濟發展貢獻增幅超過30%(含)的,給予不超過地方經濟發展貢獻增長部分50%獎勵扶持;營業收入增幅超過80%(含)或地方經濟發展貢獻增幅超過60%(含)的,給予不超過地方經濟發展貢獻增長部分100%獎勵扶持。
營業收入2000萬元(含)—5000萬元的,當年營業收入增幅超過50%(含)或地方經濟發展貢獻增幅超過40%(含)的,給予不超過地方經濟發展貢獻增長部分50%獎勵扶持;營業收入增幅超過100%(含)或地方經濟發展貢獻增幅超過80%(含)的,給予不超過地方經濟發展貢獻增長部分100%獎勵扶持。
2.鼓勵經濟貢獻達標重點企業(集團)。在市域范圍內依法經營,當年經濟貢獻5000萬元(含)以上、地方經濟貢獻1000萬元(含)以上,且經濟貢獻增幅達5%以上(含5%)的企業,給予企業(集團)主要負責人獎勵,并按照經濟貢獻每增加1000 萬元分級獎勵,最高獎勵50萬元。
二、實施企業技改提級行動
3.鼓勵企業實施智能化改造。引導企業加大技改投入,支持企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對現有生產設備進行升級改造,推動機器換人、設備換芯、生產換線。對現有規上制造業企業新上智能制造設備進行技術改造、當年設備投入達到500萬元以上的項目(以設備購置發票為準),按設備投資額不超過5%給予獎勵扶持,單個企業最高獎勵200萬元。獎勵項目原則上列入當年制造業技改項目統計庫,且企業當年有一定研發投入,對于安全環保、淘汰產能等政策要求購置的設備不列入支持范圍。
4.支持智能制造試點示范。對新認定的國家級智能制造示范工廠、智能制造優秀場景,分別給予不超過30萬元、20萬元獎勵扶持;對新認定的省級智能制造標桿企業、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智能制造場景,分別給予不超過20萬元、10萬元、8萬元、3萬元獎勵扶持;對新認定的市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分別給予不超過8萬元、5萬元獎勵扶持。
三、提高企業創新能力
5.加強創新載體建設。對成功創建國家級、省級、市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的牽頭企業,分別給予不超過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獎勵扶持。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分別給予不超過20萬元、10萬元獎勵扶持。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威海市級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工業設計中心、“一企一技術”研發中心等創新平臺,分別給予不超過3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扶持。
6.鼓勵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不超過10萬元獎勵扶持,對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不超過5萬元獎勵扶持。對已享受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補助的,高新技術企業實行差額補助。當年入庫的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滿足自主研發與主營業務相關的1項(含)以上發明專利或6項(含)以上實用新型專利條件的,最高補助2萬元(每個企業僅限享受1 次)。對已享受各級高新技術企業政策扶持的,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不予補助。
7.鼓勵校企協同創新。支持多種形式的產學研合作創新項目,鼓勵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業、專家團隊等進行產學研合作。對當年新簽訂產學研合作合同的企業,按照企業實際付款(含對專家個人或團隊)不超過20%給予獎勵扶持,單個企業給予不超過20萬元獎勵扶持。
8.鼓勵企業創新能力提升。對獲批山東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能力提升工程項目立項的企業,按照不超過省補助資金的?50%給予補助,最高補助25萬元。
四、加強企業梯次培育
9.鼓勵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對新認定的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產品、專精特新“小巨人”的,分別給予不超過30萬元、15萬元、10萬元獎勵扶持;對新認定的山東省獨角獸企業、瞪羚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產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分別給予不超過30萬元、10萬元、10萬元、8萬元、3萬元獎勵扶持。
10.鼓勵企業升規納統。對首次納統的工業企業,給予2萬元獎勵扶持;納統后第一年營業收入增幅超過10%(含)的企業,再給予不超過3萬元獎勵扶持;納統后連續兩年營業收入增幅超過10%(含)的企業,再給予不超過3萬元獎勵扶持。因非經營性生產原因導致退庫的,列入失信名單。
五、加快推進數字賦能
11.支持工業互聯網平臺建設。對工業互聯網平臺項目投入資金(包括開發費用、應用軟件、數控設備)超過100萬元且兩年內投產運營的,按照不超過實際投資額的10%予以資金扶持,最高獎勵20萬元。
12.支持工業企業試點示范和數據應用。對獲評國家級、省級、威海市級工業互聯網試點示范平臺或項目(典型應用場景除外),分別給予不超過10萬元、5萬元、3萬元獎勵扶持,對獲評省級“晨星工廠”標桿的企業,給予不超過5萬元獎勵。
六、鼓勵綠色低碳發展
13.加強工業綠色制造體系建設。對新入選國家級、省級、威海市級綠色設計示范企業、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分別給予不超過20萬元、10萬元、8萬元獎勵扶持。
七、適用范圍及相關要求
本意見適用于在我市注冊登記、納稅、財務制度健全、依法經營的企業。享受獎勵扶持的企業次年營業收入必須實現正增長,扶持資金應專款專用,不得用于與企業經濟發展無關的支出,對不符合資金使用規定的予以資金收回,并將企業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實施期間與上級政策不符的,按上級政策執行,涉及的扶持資金與我市其他政策涉及的同類扶持資金不重復執行,按就高原則給予扶持。鼓勵企業做優做強獎勵扶持資金需用于企業技改項目所購置的設備、廠房建設和企業研發投入等支出(以正規發票為準),建立資金使用臺賬,當年資金未全部用完的可轉入下一年使用,最多不超過2年,享受獎勵企業次年必須實現正增長,如出現負增長,獎勵資金按比例進行扣除。對“畝產效益”評價改革為D檔的企業,在評價周期內,不享受本意見相關政策。
本意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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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關于加快先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認定要求及流程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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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加快先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認定要求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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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鼓勵企業做優做強
支持企業沖擊新目標獎勵,由市工信局根據統計局出具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當年營業收入的核實證明,財政局出具的企業地方經濟發展貢獻的核實證明,提出初步扶持意見。
鼓勵經濟貢獻達標重點企業(集團)獎勵,由市工信局會同財政局按照《關于對全市經濟貢獻重點企業(集團)主要負責人進行獎勵的意見》的具體要求和兌現流程執行。
二、實施企業技改提級行動
鼓勵企業實施智能化改造獎勵,由市工信局會同財政局、審計局等部門,對企業申報材料和設備現場進行審核,提出初步扶持意見(智能制造設備不包括維修備用件、易耗品、辦公用品等)。
支持智能制造試點示范獎勵,由市工信局根據上級批復的認
定名單,提出初步扶持意見。
三、提高企業創新能力
加強創新載體建設獎勵,由市工信局、發改局、科技局牽頭,根據上級批復的創新載體認定名單,提出初步扶持意見。
鼓勵高新技術企業發展、鼓勵企業創新能力提升獎勵,由市科技局根據上級認定名單,提出初步扶持意見。
鼓勵校企協同創新獎勵,由市科技局根據技術合同登記證明和實際付款金額,提出初步扶持意見。
四、加強企業梯度培育
鼓勵企業“專精特新”發展獎勵,由市工信局根據上級批復的認定名單,提出初步扶持意見。
鼓勵企業升規納統獎勵,由市工信局根據市統計局出具的當
年納統證明文件提出初步扶持意見。納統后第一年和納統后連續
兩年營業收入增幅由市統計局審核企業是否符合條件,通過審核
后由市工信局提出初步扶持意見。
五、加快推進數字賦能
支持工業互聯網平臺建設、支持工業企業試點示范和數據應用獎勵,由市工信局根據上級批復的認定名單,提出初步扶持意見。
六、鼓勵綠色低碳發展
加強工業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獎勵,由市工信局根據上級批復的認定名單,提出初步扶持意見。
七、附則
市工信局將初步扶持資金使用意見進行匯總,報送至市財政局、審計局,并根據市財政局、審計局出具的復審意見進行修改完善,由市級分管領導牽頭研究確定后向社會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報市政府審議通過并撥付企業扶持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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